上海民办位育中学校服采购制度
作者(来源):[暂无]发布日期:2026-06-10
一、总则 为规范校服采购工作,保障学生权益与校服质量,依据徐汇区教育局相关管理办法,制定本制度。 二、决策机制 1.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,由学校管理人员、家委会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组成,学生与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%。 2. 是否穿着校服及选用事宜,须经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严禁强买强卖。 3. 采购校服前需征询相关年级2/3以上家长同意。 三、采购流程 4.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(GB18401、GB31701、GB/T31888)。 5.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、综合比选等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6. 通过综合评分、投票方式确定供货企业。 7. 采购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 8.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。 四、收费与征订 9. 校服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,专款专用。 10. 严禁委托家委会签订合同或代收费用。 11. 所有校服由供应商统一配送至学校发放。 五、质量验收 12. 严格执行"双送检"制度: 12.00000.1. 供应商提供本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 12.00000.2. 学校、家委参与校服验收工作,按规抽样送检、封样。 13. "双送检"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公示,检验费用由学校承担。 六、监督机制 14. 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。 15. 每学年将采购资料报区学校事务管理中心备案。 上海民办位育中学 2026年3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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